{{ $t('FEZ002') }} 幼兒園|
公告:本市113學年度於北門國小附設幼兒園增設集中式特教班 一班,詳如說明。
說明:
一、該班安置對象為參加本市113學年度學前特殊教育幼兒優先 入公共化幼兒園鑑定安置作業(以下稱本作業),經鑑定 為特殊教育幼兒但未獲安置或因故放棄安置者。
二、若有幼生符合前項資格並欲申請安置北門國小 附幼集中式特教班者,請協助家長填妥申請表,於113年7 月19日(星期五)下班前函送本府或逕送本市特教資源中 心,逾時不受理。
三、該班可安置名額8名,依本作業之安置原則順序安置,安置 結果於113年7月26日函知各校(園)。
四、檢附申請表乙份,洽承辦人: 05160@ems.hc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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