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人事室|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111年4月8日部管二字第11154437291號函辦理。
二、推薦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 個人獎部分:請優先考量參選人之傑出具體事蹟,並請審酌官等、職務、性別及獎從下起之獎勵原則等因素擇優舉薦。又本年個人獎之專業屬性類別,分為1、行政、法制與文教;2、審檢、調查與安全;3、衛生、醫療與環保;4、經建、農林與財金;5、工程、技術與交通;6、警消、海巡與移民6類,請貴機關自行審酌業務特性,並於本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遴薦人員具體事蹟簡介表之專業屬性類別選項欄位,勾選其中1個類別推薦參選人。
(二)團體獎部分:推薦之每組團體成員人數至多以25名為限,並宜避免有個人獎參選人同時為團體獎參選成員之情形。
(三)表件頁數部分:本年公務人員傑出貢獻獎遴薦人員或團體具體事蹟簡介表及附件資料頁數,個人獎參選人以8頁及7頁為原則,團體獎參選團體以12頁及10頁為原則,均請以14號字標楷體、行距為固定行高24點書寫,俾使參選者具體事蹟更臻簡明扼要,齊一表件字體大小及書寫格式。另為凸顯參選人或參選團體之具體事蹟,上開具體事蹟簡介表之具體事蹟摘要欄位,請以分項並附加標題方式填寫。
(四)請貴機關學校審慎查核推薦之人選或團體其確無旨揭激勵辦法第12條第2項有關消極資格所定不得獲頒傑出貢獻獎之情事。貴機關學校對所推薦之人員或團體成員,於選拔當年度人選確定前,如有職務異動或離職退休等情事發生,應即函知本府;其有違法、重大過失或其他重大不良事蹟之情事者,應函請撤回推薦。
三、請於本(111)年5月17日(星期二)前填寫具體事蹟簡介表及相關證明文件函送本府彙辦(事蹟簡介表電子檔請併寄承辦人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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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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