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主旨: | 檢送「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訪問教師計畫」1份,請踴躍提出申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該署109年2月1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90016003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摘要說明如下(餘詳見附件): |
(一) | 計畫期程:109年8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止。 |
(二) | 申請資格:請依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4條與偏遠地區學校分級及認定標準第4條及第5條規定,報教育部核定之公立國民中小學,或具有特殊需求之學校,得提出申請。 |
(三) | 可獲補助辦理課程與教學發展經費。 |
(四) | 申請方式:自即日起至109年4月10日(星期五)受理「受訪學校」提出109學年度之申請,檢送相關資料送府,由各府彙整後函報國教署委辦團隊國立高雄餐旅大學。 |
三、 | 相關訊息詳如附件。 |
{{ $t('FEZ012') }}
{{ $t('FEZ003') }} 2020-02-21
{{ $t('FEZ014') }} 2020-03-22|
{{ $t('FEZ005') }} 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