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 說明: |
| 一、 | 本計畫目標期透過學校辦理參訪藝文館所,推動美感教育,使藝術更貼近生活。 |
| 二、 | 本案實施對象:新竹市各級市立學校。 |
| (一) | 請有意申請之學校於115年9月4日(星期五)16:00前將書面資料送本府教育處社會教育科申請,逾期將不予受理。 |
| (二) | 自106學年至114學年未申請過本計畫之學校(三民國中、育賢國中、虎林國中、華德福實驗學校、南隘國小、舊社國小)務必於116學年前申請本計畫。 |
| 三、 | 本案補助學校參訪藝文館所辦理內容: |
| (一) | 實施期程:115年9月至116年6月。 |
| (二) | 每校最高補助新臺幣5萬元整,本學年以20所學校為原則(本案倘未於期限內完成核結或執行率未達100%之學校,本府得酌減往後年度核定金額比率)。 |
| (三) | 本案申請請繳交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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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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