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114學年度第1學期新竹市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申請
一、檢附114學年度第1學期軍公教遺族、傷殘榮軍子女就學費用申請書、優待名冊、印領清冊及經費概算表等表格共2份(如附件),請依格式填寫。
二、另,依94年12月16日國防部聯合後勤司令部函示,84年7月1日起眷屬主食米已併入薪資中,不再單獨列支,撫卹案亦同,即自84年7月1日起停發眷屬食物代金(主食米)。
三、請於114年10月1日前繳交申請資料至教務處研發組。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9-02|
{{ $t('FEZ005') }}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