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輔導處|
新竹市 113 學年度國民小學具舞蹈才能學生鑑定
申請資格:具備舞蹈才能特質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 國小三年級新生
(一)戶籍設於本市,112 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二年級學生。
(二)戶籍設於本市,經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核定通過縮短修業年限,將於 113 學年度就讀國民小學三年級之學生。
二、 國小四年級(三升四插班學生)
(一) 戶籍設於本市,112 學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三年級學生。
(二) 戶籍設於本市,經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核定通過縮短修業年限,將於 113 學年度就讀國民小學四年級之學生。
實施計畫及申請表件公告 一、 實施計畫及申請表件自公告日起於本市教育網(https://www.hc.edu.tw/)及民富國 小網站(https://www.mfps.hc.edu.tw/)公告並開放自行下載。 二、 實施計畫及申請表件紙本自公告日至5月28日(星期二)於民富國小警衛室提供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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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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