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說明: |
一、 | 依據該署111年10月2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46975號函辦理。 |
二、 | 實施對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有興趣學習新住民語文之學生及社區家長。 |
三、 | 實施語文:以東南亞越南、印尼、泰國、緬甸、柬埔寨、馬來西亞及菲律賓等七國官方語文為主。 |
四、 | 申請日期:111年10月31日至111年11月10日,至「教育部國教署新住民子女教育資訊網」(https://mkm.k12ea.gov.tw)之「樂學活動專區」填報相關資料。 |
五、 | 檢附原函暨實施計畫如附件,若有計畫規劃相關問題,請洽國立南投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廖啟豪先生,電話(049)2222269分機6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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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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